年内建成垃圾分类达标小区3000个,江苏还有这些重要工作
作者abc:环卫微视界
2022.03.02

 

2022年江苏住建新任务新目标、市容环卫修改立法、视察环卫管理工作及立法调研等,一组江苏省住建及市容环卫近期资讯分享。
 
 

江苏: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宁召开 

 

 

2月24日,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在南京召开。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回顾总结2021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部署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周岚主持会议并作工作报告,厅党组书记费少云对行业党建工作提出要求。
 
 
去年,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交出了一份亮眼成绩单。比如,扎实推进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数量全国最多;累计公布命名五批439个省级传统村落和365个传统建筑组群;全省新开工(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9.56万套(间),占全国任务量十分之一。全省实际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402个,受惠居民超过160万人,推动加装电梯3108部。全省新增公共停车泊位超过10万个、新建改造城市公厕900多座。全省城镇棚户区改造完成任务总量位居全国第一,等等。
 
今年,江苏将全力开创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扎实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制定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区域、城市、居住社区、绿色建筑、基础设施、美丽田园乡村、现代化治理能力等方面,全方位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年内全省建成垃圾分类达标小区3000个。
 
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2022年全省新增污水处理能力60万立方米/日、新建污水管网1200公里。持续巩固提升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加快推进“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示范河道建设。进一步补齐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全省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5000吨/日、厨余垃圾处理能力700吨/日。全省将新增建设“乐享园林”小型绿地活力空间100处。
 
高质量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持续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全年将新增“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120个,引导各地有意识串点成线连片,科学有序地推进特色田园乡村示范区建设。
 
 
南京市、苏州市、淮安市、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宿迁市城市管理局等5家单位在会上作交流发言。南京市以外的其他设区市及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相关部门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我厅赴扬州开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改立法

 

为切实做好《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改工作,提高《条例》修改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创新性。2月23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宋如亚赴扬州市开展《条例》修改立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调研座谈会上,扬州市相关部门汇报了《条例》实施情况。与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当前在城市容貌改善、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市民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问题进行了交流,重点就垃圾分类、户外广告、架空管线、井盖设施、共享租赁车辆等重点问题展开了讨论,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宋如亚对扬州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并总体认可了收集到的建设性意见。他强调,《条例》是城管部门有效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推进垃圾分类,维护整洁、有序、优美、文明的人居环境,促进美丽江苏建设的依据,是开展城管执法管理的重要抓手,各级城管部门都要高度重视,认真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和建议,积极推动《条例》立法工作;要通过调研座谈,认真吸收意见和建议,对《条例》进行修改完善,推动全省城市管理工作不断向精细化、法治化发展,助力推动全省城市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厅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和相关人员,以及扬州市各相关部门、企业及市民代表等30余人参加调研座谈。

 

 

省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在苏全国人大代表视察镇江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2月16至17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在苏全国人大代表赴镇江视察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并开展相关立法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秋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费少云等全国人大代表参加。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宋如亚,厅有关处室以及镇江市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16日,代表们实地考察光大环保能源(丹阳)有限公司、镇江新区综合垃圾处理中心等场所,了解有关情况。
 
 
17日上午,马秋林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镇江市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部分在苏全国人大代表对《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修改建议。
 
 
马秋林对我省及镇江市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他强调,推进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法治化,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措施,也是不断提升我省城市文明程度、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他要求,要严格把握合法性原则,认真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我省城市市容和环卫管理工作依法依规、有章可循;要注重总结提炼我省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渣土运输治理等方面取得的有效实践经验,通过立法予以固化,努力提升全省城市管理水平;要积极应对城市管理中存在的责任不明确、制度不健全、保障不到位等新问题,对老百姓关心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互联网租赁车辆管理、摊点经营疏导点设置、架空管线管理等问题加强研究论证,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宜居生活的新期待,为我省出台市容环境卫生法规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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