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白加黑模式 扬州三部门为市区建筑垃圾、渣土车立规矩

2月22日上午,扬州市城管局、公安局、住建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出台的《关于强化市区建筑垃圾和渣土车常态长效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解读。该《意见》明确提出了要建立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等重点要求。并由该市属地城管部门牵头,会同公安、住建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专班,对渣土车及建筑工地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每周不少于两次(一次白天、一次夜间)的联合执法。
根据《意见》要求,由扬州属地城管部门牵头,会同公安、住建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专班,重点查处建设工地未经核准处置建筑垃圾的违规行为;查处渣土车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等违规行为;查处渣土车未密闭运输、带泥上路、违规消纳处置等违法行为;查处建筑工地未设置或未正常使用冲洗设备的违规行为,以及其他不按规定处置建筑垃圾的违规行为。联合执法专班每周开展不少于两次(一次白天、一次夜间)的联合执法。每月1日将上月开展联合执法情况报该市渣土办。
以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不落实防扬尘措施、渣土车车身冲洗不干净、车顶覆盖不严实、带泥上路、抛洒滴漏等问题,强化源头管理、严格路面管控、规范终端消纳,坚持严管严控、联合联动、常抓常紧,严格责任担当,压紧、压实、细化责任,全力提升精细化管理工作水平,建立健全建筑垃圾、渣土车全过程管控常态长效机制。
扬州城管部门牵头负责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全过程的巡查和监管,负责将发现问题按职责分工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置,并监办处理结果。负责建筑垃圾消纳场的管理,督促建筑垃圾消纳场管理单位落实好防尘降尘和安全措施,做到道路硬化、围墙坚固、堆体稳固、进出车辆车身清洁不带泥上路等,做好建筑垃圾消纳台账。及时查处偷倒乱倒、渣土车带泥上路污染路面等违法违规行为。
市住建部门负责房屋建设、拆除(拆迁)、市政工程、园林绿化等工地的监管。督查落实工地进出口安装视频监控装置,接入智慧工地信息平台,实行全天候监管;落实安装冲洗设施、覆盖裸土、清洁卫生等防尘降尘措施。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与有资质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签订运输合同,明确建筑垃圾运输扬尘防治责任,严格督查落实“工地道路硬化、车辆密闭、车轮冲洗干净后上路”等工作要求。对违反规定不落实防尘降尘措施或落实不到位的,住建部门按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外,可将其不良行为录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扣除信用分值。
扬州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及建筑垃圾运输过程的监管,严肃查处渣土车超载超速、不密闭运输、车身不洁、不按规定路线行驶、乱停乱放等违规行为,建立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及驾驶人员退出机制,并将清退企业名单及时告知住建部门。督促落实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每辆渣土车统一安装定位系统及安行码,并接入监管平台,实行全天候监管。
《意见》出台后,该市各地需建立“日检查、周督导、月考评、年考核”工作机制,加大督查巡查力度,对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进行动态督导,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巩固治理成果;将建筑垃圾、渣土车常态长效管理工作列入该地区年度目标考核容。建立社会监督机制,鼓励公众广泛参与监督管理。强化执法监督,建立例会制度,强化跟踪督查,明确问题处理质效。严格责任追究,对有法不依、违规执法、乱收滥罚侵害群众利益,以及工作懈怠、质效低造成不良影响等问题,严肃追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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