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改委发布《陕西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20-2030年)》公示
作者abc:环卫微视界
2020.05.26

近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示了《陕西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20-2030年)》,《专项规划》主要阐述了 2020年至 2030年陕西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发展布局、保障措施,规划基准年为 2019年,近期至 2020 年,中期至 2025 年,远期展望至 2030 年,是全省 2020-2030 年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发展和项目建设的基本依据。
目前,陕西省内垃圾已基本形成垃圾填埋为主、焚烧发电为辅的生活垃圾处理格局。 垃圾填埋。截至 2019年底,全省建成垃圾处理设施约 124座(其中市县级垃圾处理场 99座),实现了县级及以上城市全覆盖。 焚烧发电。截至 2019年底,全省已经核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18个。其中已有 3座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产,焚烧线日处理量为 4800吨,约占垃圾应处理量的 13%,尚处于起步阶段。
经过多年发展,陕西省生活垃圾处理取得一定的成绩,但随着垃圾量的快速增加,垃圾处理各环节问题日益显现。
一是垃圾收集方式单一。除西安市以外,各市县的垃圾收集以混合收集方式为主,增大了垃圾的运输和填埋量,加大了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回收的处置难度。
二是垃圾处理工艺落后。目前陕西省各市县垃圾处理基本以填埋为主,部分填埋场较简易,不仅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影响,也对附近居民的健康产生危害。
三是填埋场处理能力不足。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和垃圾收运体系的逐步完善,各市县的垃圾填埋场将处于超负荷运行,部分填埋场面临接近使用年限封场的困境。
四是市场化运作水平低。各市县的垃圾处理基本上是通过政府管理的环卫机构进行管理和处理,市场化运营水平低,政府协调难度较大。
五是焚烧发电“邻避效应”时有发生。当前,人民群众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方式的接受度仍需提高,“邻避效应”时有发生,影响了社会和谐和项目实施。
《专项规划》提出四项基本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根据垃圾收集设施建设规划,打破各县区行政区划,在充分考虑垃圾量充足,运距经济的前提下,确定项目选址,实现区域内生活垃圾统筹规划,布局合理。因地制宜,加快推进。结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综合考虑选址、土地、环保等因素,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技术,加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设施推进力度,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落地实施。立足现状,适度超前。根据区域垃圾处理现状和预测产生量,适度超前规划设施处理规模。鼓励利用既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统筹生活、建筑、餐厨等不同类型垃圾处理,鼓励开展静脉产业园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等建设。技术先进,严格标准。鼓励先进技术应用,提高建设标准和水平。严格市场准入,建立良性竞争机制,促进龙头企业和先进技术进入市场,逐步淘汰落后技术,提高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社会经济效益。


《陕西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20-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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