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展开,通报典型案例中“垃圾处理”仍是热点
作者abc:环卫微视界
2021.09.11

 

 

2021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年会暨2021中国环卫博览会将于11月11-15日在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新馆)举行。垃圾处理是展会的核心板块,而8月开始的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垃圾处理相关问题仍是重点,多地相关问题被点名通报尤为引人注目。
今天,让我们通过几个不同的垃圾处理相关案例,了解各地住建城管部门的不同做法,对比借鉴,引以为戒,更期待在环保督察及各地有关部门努力下,垃圾处理工作不断取得新发展!
 
 
生态环境部通报案例一:
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机砖厂取土坑变身垃圾填埋场 严重威胁地下水安全
 

2021年8月,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长春市绿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24万余吨混有大量生活垃圾的建筑垃圾违法填埋在农安县烧锅镇第二机砖厂的取土坑,严重威胁地下水安全。长春市城市管理局在调查处理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群众信访举报中敷衍应对,绿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配合调查过程中出具垃圾类别虚假证明,导致相关问题长期没有得到解决,环境隐患日益突出。

一、基本情况

长春市农安县烧锅镇第二机砖厂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于2018年7月停产。该机砖厂长期生产取土形成一个较大的取土坑,占地面积约8万平方米,总容积约30万立方米。自2017年7月以来,绿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违法向取土坑内倾倒混有大量生活垃圾的建筑垃圾,造成该区域地下积水污染严重,同时也对周边地下水安全造成威胁,群众反映强烈。

 

二、主要问题

(一)有关部门乱作为,违法转移填埋大量生活垃圾

督察发现,2017年7月,绿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农安县烧锅镇第二机砖厂土地使用权人分两次签订共两年的取土坑租赁协议,协议约定利用取土坑填埋建筑垃圾。协议签订后,绿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未经任何审批、未做任何地质评估、未采取任何防渗处理等措施情况下,陆续从绿园区将混有大量生活垃圾的建筑垃圾跨区转移至农安县,并填入砖厂取土坑内,持续违法填埋至2018年11月,合计填埋垃圾24万余吨。

(二)地下积水污染严重,周边居民反映强烈

(三)履职不到位,漠视群众诉求

农安县政府在接到督察组转办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后,未经认真调查即认定该问题不属实,仅责成农安县烧锅镇政府会同县国土、环保等相关部门,督促土地使用者平整土地覆盖土层,恢复原地貌。长春市对该问题提级办理后,原绿园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向长春市城市管理局出具“此处只用于建筑垃圾、建筑残土回填,不存在生活垃圾”的虚假证明,试图蒙混过关,长春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在未进行认真复核的情况下,就要求农安县对该问题予以销号处理。

 

 

生态环境部通报案例二:
以土壤改良之名行非法填埋之实 四川遂宁污泥处置监管严重缺失
 
 

2021年8月,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发现,四川省遂宁市不作为、乱作为,监管严重缺失,放任有关企业长期以“土壤改良”之名非法处置污泥,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一、基本情况

遂宁新景源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景源环保公司)原名遂宁市翔泰生物环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位于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老池镇,以生活污泥、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等固体有机废弃物为原料,采用好氧发酵—蚯蚓养殖—蚓粪筛分生产有机肥的方式处置生活污泥,设计年消纳生活污泥5万吨。该公司自建成投产以来,长期租用四川省兴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土地违法倾倒填埋生活污泥、工业污泥甚至危险废物,群众反映十分强烈。

二、主要问题

(一)长期非法填埋污泥,严重污染生态环境

(二)监管层层失职失责,放任问题长期存在

周边群众对新景源环保公司违法问题反映强烈。2015年以来,新景源环保公司因违法倾倒填埋污泥先后被群众投诉14次,但当地相关职能部门严重失职失责,既不认真调查处理群众投诉问题,也不按规定查处新景源环保公司违法行为,导致企业有恃无恐、问题愈演愈烈。2019年7月,船山区老池镇政府分别致函船山区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请求调查处理该企业违法问题,但相关部门不闻不问,放任问题长期存在。

特别是2020年11月四川省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遂宁市期间,群众再次投诉新景源环保公司非法倾倒填埋污泥问题,但是船山区弄虚作假,回复谎称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遂宁市不严不实,未经认真核实原样转报调查结论,导致问题依然未能得到及时解决。

(三)不作为甚至乱作为,整改工作推进不力

2021年6月,生态环境部发现并指出新景源环保公司非法倾倒填埋污泥问题后,遂宁市、船山区仍未引起足够重视,相关职能部门相互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导致处理过程又出现环境风险。船山区病急乱投医,招标确定的第三方污泥处置单位没有实际处置能力,遂宁市也没有及时发现并纠正这一问题,导致第三方处置单位在未履行固体废物跨省转移法定程序的情况下,擅自于2021年7月14日将12车约360吨污泥运往省外处置,被接收地监管部门及时发现予以退回。截至督察时,仍有8万多吨违法倾倒填埋的污泥尚未得到安全处置,环境风险依然突出。

 

 

垃圾案例三:
山东省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做好整改督导工作
 

8月30日,收到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济南章丘区文祖三元村建筑垃圾污染重点信访案件后,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高度重视、迅即行动,由厅二级巡视员、城管局局长杨建武带队立即赶赴现场指导整改工作。9月3日,填埋的建筑垃圾已全面清理完毕,并运至正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另外对垃圾倾倒点周围土壤、地下水进行采样检测,检测指标全部合格。

 

9月7日,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王玉志带队赴济南市章丘区,督导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信访件整改工作,现场查看、询问了文祖街道三元村建筑垃圾污染问题清理处置作业、违法倾倒行为查处及追责问责情况。

王玉志厅长对现场处置情况表示肯定并就督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持最严的标准、最高的要求,坚决杜绝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二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落实住建领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持续开展住建领域环境问题排查巡查,做到立查立改,实施重点监管,严防问题反弹。三要完善建筑废弃物管理长效机制,强化源头控制,引导群众合理合法倾倒垃圾,保持城乡环境整治长期向好。四要做好群众工作,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要及时回应、主动作为,让群众满意。

目前,章丘区纪委监委已对相关单位和人员失职失责问题进行通报,党内警告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诫勉2人,通报批评4人。同时,成立了三元村建筑垃圾排放案件调查组,对该处建筑垃圾来源进行全面排查,现已基本摸清,待固定证据,依法依规顶格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对各类垃圾处置行为、标准等作出强制性要求。通过以上三个案例可以看出,垃圾处理工作有历史问题,也有现实情况,挑战众多,任重道远。而从不同地区、部门截然不同的做法,有个别地方和部门的知法犯法,推诿扯皮,更多的是高度重视、切实整改的责任担当,体现的是不同的境界和是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值得我们每一位环卫人关注和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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