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与收运设施设备配置指南(试行)》解读
作者abc:
2020.12.18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近年来,为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推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的建设,各地积极推进相关政策、标准体系的建立。近日,《江苏省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与收运设施设备配置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发布,不仅对江苏省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与收运设施设备的配置提出了可行性方案,对其他城市也有很好的借鉴意义。为此,《中国建设报·中国环卫》专访了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就《指南》的相关条文进行解读。

 

《中国建设报·中国环卫》:今年,江苏省无锡市、苏州市相继发布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也在征求意见中。可见江苏省各地对于政策的引导是非常重视的。那么《指南》的颁布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出台的?

 

相关负责人:在全省层面,江苏省从2017年全面推行垃圾分类以来,许多地方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取得了很好的经验,在这个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例如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不同城市甚至不同小区的分类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居民从一个小区到另一个小区,分类垃圾桶的颜色、标志标识往往不一样,经常让人无所适从,对分类投放的准确率有很大影响。分类投放、分类收运设施设备是否配置得当,直接影响着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因此,做好顶层设计,提出相应标准作引导至关重要、势在必行。

 

《中国建设报·中国环卫》:《指南》主要从哪些方面对生活垃圾分类进行了规范和统一?相关负责人:《指南》从7个方面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作出了细致的说明,对垃圾分类设施配置等细节进行统一规范,对目前垃圾分类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也作出了明确的要求。

 

《中国建设报·中国环卫》:目前,全国许多地方开展垃圾分类是边学习边摸索,分类方式也多种多样。那么江苏省的情况是怎样的呢?针对现状,《指南》有哪些方面的具体指导呢?

 

相关负责人:在推行垃圾分类的过程中,江苏省不同地市的分类方法也有所不同,有“三分类”的,有“四分类”的,而且分类标准也不一样。根据江苏省的实际情况,《指南》作出规定,除南京、苏州市以外,其他设区城市建成区应在2017年推行“三分类”且大力推行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理的基础上,结合厨余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进程,积极推进“四分类”;县级城市可因地制宜确定实施“三分类”或“四分类”的区域及实施时序。其中,“三分类”是将城市居民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四分类”是指将城市居民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这里“三分类”或“四分类”指的是居民源的生活垃圾,近几年推行的城市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理则是社会源的垃圾。

 

《中国建设报·中国环卫》:居民小区是生活垃圾分类的重点推行区域。江苏省对小区的垃圾分类设施配置是如何具体规定的?在小区内部道路边或楼梯口堆放的大件垃圾、装修垃圾等难以投入垃圾桶的“特殊垃圾”有没有合适的“藏身”之处?

 

相关负责人:对于小区的分类设施配置,《指南》提出,采用相对集中收集时,宜设置不少于1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间(房),可结合小区装修垃圾、绿化修剪废弃物、大件垃圾等临时堆放点合并设置。暂无条件集中收集的小区,仍以楼栋或单元为单位设置垃圾收集桶。

 

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方面,实施“四分类”的小区,应配置规范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收集容器。实施“三分类”的小区,可暂不设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分类收集方面,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间(房)面积不宜小于20平方米,服务户数一般不超过1000户,服务半径不宜超过300米。有条件的小区应设置可回收物暂存场所。另外,不再是每个单元都要求设置可回收物垃圾桶,定时定点收集和适当撤桶,对于改善小区环境也是非常重要的。

 

《中国建设报·中国环卫》: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许多家庭的旧衣物无法处理,一些小区内也应运而生了旧衣物回收箱。但也产生一些困惑,如有的居民想知道这些旧衣物去了哪,是转卖了还是处理了?

 

相关负责人:目前很多小区配置的绿色旧衣物回收箱,对解决居民生活废弃物的处理有现实意义,由于废旧衣物相对特殊,其后续处理是否得当也对居民生活健康等有很大影响。为加强管理,《指南》提出,可在每个小区的中心广场或主出入口设置1处废旧衣物收集箱,并明确由主管部门核准的回收单位进行收集,并设有可追溯的台账记录。

 

《中国建设报·中国环卫》:现在大家的环境意识普遍提高,生态文明建设也让大家对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重视,有害垃圾的投放及处理就更引人关注。《指南》对此有什么明确规定?

 

相关负责人:电池、灯管等有害垃圾的产生量虽然不大,但对环境的污染是很大的。因此有害垃圾的收集运输必须规范,在小区、单位、公共区域等必须适当布设有害垃圾专用收集容器。但由于量少,有害垃圾收集容器体积可较其他的垃圾收集容器小,一定距离范围内的个数也可以相对减少,没必要到处摆放。例如一个小区可以在主要出入口设置即可。

 

但是,在有科普宣传功能位置上的分类垃圾桶的配备方面,还是建议配置有害垃圾桶的。此外,有害垃圾应定期从归集点由具备资质的作业单位分类转运至有害垃圾处置企业,同时按照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并由行业主管部门委托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中国建设报·中国环卫》:我国厨余垃圾产量大,加上容易有异味、含水量大,是运输中跑冒滴漏的重要源头,在收运环节应该注意哪些问题?相关负责人:根据厨余垃圾易腐易臭的特性,必须日产日清,由符合条件的作业单位分类转运至指定的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转运过程中应保证无滴漏、无洒落。

 

《中国建设报·中国环卫》:工作单位性质的不同可能产生不同的垃圾,且量也不同。单位的分类设施设备配置与小区有什么不同?

 

相关负责人:对于单位的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指南》提出,根据垃圾量的不同采用分类垃圾桶、专用收集箱等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在每层楼的电梯(楼梯)前厅、茶水间等处,以及出入口分别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的垃圾桶,在门厅或主要出入口设置1个有害垃圾专用收集箱。有集中供餐和餐饮服务的单位,应设置独立的餐厨废弃物和废弃食用油脂收集容器。

 

另外,《指南》特别指出,生产区的工业固体废弃物应当单独投放,严禁混入办公区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医院内应将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分开设置,不得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收集容器。

 

《中国建设报·中国环卫》:在公共区域的分类设施配置有什么特殊要求?对分类设施的建设有什么规划?相关负责人:对于公共区域的分类设施配置,《指南》提出,鼓励沿街商铺、单位采用定时定点上门收集生活垃圾,逐步减少或取消沿街垃圾收集点和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对于垃圾的分类转运设施,《指南》提出,新建垃圾分类收集站应综合考虑装修垃圾、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也可与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环卫停车场等市政设施一并建设。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可按县(市)、区为管理单元进行布点,建设规模和作业能力应满足垃圾分类收集覆盖范围的需求;有害垃圾归集点可结合垃圾转运站等其他市政设施设置,归集点应满足有害垃圾分类收运和简单归类、存储的要求。

 

对于设施建设,《指南》要求应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设备配置纳入建设区的相关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中国建设报·中国环卫》:在推行垃圾分类投放的过程中,许多居民认为自己分类投放了,但是垃圾运输车一来,各种垃圾又混装在了一起,分类投放白费力了。这个问题《指南》是如何来解决的?

 

相关负责人:这种情况在各地确实不同程度存在。但随着垃圾分类工作的持续推进,该问题将得以解决。《指南》规定,各城市应根据确定的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实行分类运输,分别配置适宜数量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分类运输车辆以及垃圾大分流所需要的大件垃圾、餐厨废弃物等分类运输车辆。

 

《中国建设报·中国环卫》:在个别地方,垃圾运输车还有跑冒滴漏的现象。这次《指南》对垃圾分类运输的作业方式有什么具体要求吗?

 

相关负责人:生活垃圾的收运管理也是在逐步完善的。近几年,江苏省各地基本都采用了性能良好的密闭化垃圾运输车,但在个别地方,尤其是一些从社区到集中转运站的小型转运车辆,还存在跑冒滴漏的现象。这次《指南》明确,分类运输采用密闭化,垃圾装载量不得超过额定核载或有效容积。装车、压实、卸车过程应符合相关规范,避免垃圾和渗滤液落地,杜绝运输除生活垃圾以外的固体废弃物。

 

此外,固定地点(收集点、转运站)垃圾装车作业时,要保持环境整洁,每日作业完毕后应及时冲洗站区地面,并定期消毒杀菌。

 

临时地点垃圾装车作业,应以不影响周围环境及交通为原则,控制作业时间,装载完毕后应及时对装车点的地面进行清扫,并定期消毒杀菌。

 

《中国建设报·中国环卫》:分类收运车辆的配置标准会对分类工作的成效有很大的影响,《指南》对于分类收运车辆有无具体要求?

 

相关负责人:分类收运车辆的配置及管理是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指南》要求,各地根据收运作业服务范围内垃圾分类种类、垃圾产生量、收运频率、车辆有效使用率等综合因素,配置适宜数量及技术标准的垃圾收运车辆。收运车辆应符合车辆技术规范,安装电子标签识别器、定位系统以及车载行车记录仪,并纳入信息化管理。另外,分类收运车辆鼓励优先采购符合国家环保和新能源政策的车辆。

 

《中国建设报·中国环卫》:《指南》出台后,江苏省各地将会积极对标,按照《指南》的要求来梳理当地的垃圾分类工作,调整一些思路和方法。在这个过程中,也可能会产生一些困惑和困难。对此,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有怎样的措施?

 

相关负责人:《指南》用于近阶段指导江苏省城市因地制宜确定垃圾分类收集方式,规范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完善分类收集收运设施建设,加强生活垃圾分类运输管理,有效引导居民分类投放,促进垃圾分类水平整体提升。

 

《指南》出台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宣传贯彻。对于一些不明白不理解或执行过程有困难的地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可以派专业人员前去指导,也鼓励各地相互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