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转《河北省“洁净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机构:河北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号:冀城镇化办〔2015〕24号
发布日期:2015-09-07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全国城市环卫保洁工作现场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我省人居环境质量,提升环卫保洁水平,经省领导同意,决定在全省开展“洁净城市”活动。为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了《河北省“洁净城市”实施方案》,现批转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尽快明确牵头部门,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推动力度,确保活动效果。牵头部门名单,请于9月21日前将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联系人:刘智华
联系方式:0311-87904550、87904132(兼传真)
电子邮箱:zjt4113@126.com
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9月7日